《中国古代音乐文献集成》第一辑(全14册)PDF电子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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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编号: 32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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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编 著 者:王耀华、方宝川主编

责任编辑:殷梦霞、邓咏秋

国家图书馆

本书辑录二十六史中的乐志、律志,“十通”中有关音乐文献和音乐制度的内容,集中收录了中国古代的音乐史料。

《中国古代音乐文献集成》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《中国艺术学文献整理与研究》(项目批准号:08JZD00030)中子课题《中国音乐学文献整理与研究》的研究成果。《集成》旨在对我国古代各类公私书目中著录的音乐文献进行全面搜检汇编,系统、真实地展示我国传统音乐文献的概貌。在此基础上,将其分为:二十六史中的音乐文献、会要会典中的音乐文献、十通中的音乐文献、类书中的音乐文献、古代音乐著作、古代著述中的音乐篇章等数种,分辑汇编出版。

目前已出版的是第一辑,精装14册,收录二十六史中的乐志和律志,“十通”中有关音乐文献和音乐制度的内容。选择优秀的古籍版本,采用拍照影印的方式出版,力图反映这批历史文献的原貌。这是一套“音乐学研究者的基本文献”。

《史记·乐书》
提要
《史记》一百三十卷,(西汉)司马迁撰。
司马迁(前145—前86),字子长,西汉左冯翊夏阳(今陕西韩城)人。官太史令。全书计十二本纪、十表、八书、三十世家、七十列传。“书”釐为:礼、乐、律、曆、天官、封禅、河渠、平准等八类,专记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典章制度之沿革。
该《乐书》凡一卷,除了简叙春秋至汉武帝期间若干音乐史事外,主要内容基本上袭用《礼记·乐记》原记,采掇简核,少有新作,惟篇章顺序与数量异于《乐记》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史记·律书》
提要
《史记》一百三十卷,(汉)司马迁撰。
该《律书》凡一卷,主要内容是将十二律与十天干、十二地支、二十八宿对应论述,并据以推算其律数,颇尽详悉,有助稽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汉书·律曆志》
提要

《汉书》一百二十卷,(东汉)班固撰。
班固(32—92),字孟坚,东汉右扶风安陵(今陕西咸阳市东)人。官兰台令史。全书计十二本纪、八表、十志、七十列传。沿用《史记》纪传体例,然改“书”为“志”,是班固新创。其“志”较“书”,详密甚多,后之纪传体史籍皆沿用“志”体。“志”釐十目:律曆、礼乐、刑法、食货、郊祀、天文、五行、地理、沟洫、艺文。
该《律曆志》分上下二卷,上卷乐律,盖撮取刘歆等人讨论度量衡及音律诸言论而汇之。可补史阙,有备稽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汉书·礼乐志》
提要
《汉书》一百二十卷,(东汉)班固撰。
该《礼乐志》凡一卷,备载上古时期至西汉一代礼乐制度之沿革,条析分明,足资考览,后世《通典》、《西汉会要》等典籍所载相关内容多因之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後汉书·律曆志》
提要
《後汉书》一百三十卷,(南朝宋)范晔撰。
范晔(398—446),字蔚宗,顺阳(今河南淅川县)人。官尚书吏部郎、太子詹事。范晔所撰《後汉书》计十本纪、八十列传,志未就。南朝梁刘昭作注时,因“范书”无“志”,乃取西晋司马彪《续汉书》之“志”以补之,故今本《後汉书》“八志”三十卷,即司马彪所撰。
司马彪(—约306),字绍统,西晋河内温县(今河南温县西)人。官散骑侍郎、秘书郎、秘书丞等。所撰《续汉书》“志”分为八:律曆、礼仪、祭祀、天文、五行、郡国、百官、舆服。
该《律曆志》凡三卷,上卷论及乐律,尤详候气之法和京房定律,具有较高的音乐史料参考价值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晋书·律曆志》
提要
《晋书》一百三十卷,(唐)房玄龄等撰。
房玄龄(579—648),字乔(一说名乔,字玄龄),唐济州临淄(今山东淄博)人。官尚书左仆射,任宰相。全书计帝纪十卷、志二十卷、列传七十卷、载记三十卷。由于《三国志》无“志”, 《晋书》诸“志”皆叙自汉末,以承前代,史料则多取材沈约之《宋书》。“志”分为十:“天文、地理、律曆、礼、乐、职官、舆服、食货、五行、刑法”。
该《律曆志》凡三卷,上卷主要论及乐律,于荀勖制笛定律一事记载颇详,足资考览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晋书·乐志》
提要
《晋书》一百三十卷,(唐)房玄龄等撰。
该《乐志》凡二卷,主要载及汉至魏晋时期的音乐史事,且广辑同时期各类歌辞,悉予载入,以备稽考,颇称珍贵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宋书·律志》
提要
《宋书》一百卷,(南朝梁)沈约撰。
沈约(441—513),字休文,南朝梁吴兴武康(今浙江德清)人。官至尚书令等。全书计本纪十卷、志三十卷、列传六十卷。“志”有律、曆、礼、乐、天文、符瑞、五行、州郡、百官等类,上承班固《汉书》“十志”、司马彪《续汉书》“八志”,搜采漏阙,随就补缀,徵引赅博,存旧续新,内容最为详尽,几近全书一半,记事亦不限于南朝刘宋一代。
该《律志》凡一卷,主要采掇天文学家何承天之撰述,俨然有体。论及乐律,详载京房、荀勖定律事宜,颇称善志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宋书·乐志》
提要
《宋书》一百卷,(南朝梁)沈约撰。
该《乐志》凡四卷,记述自上古至南朝刘宋时期的音乐沿革,以宫廷音乐为主,也兼及民间谣讴、乐器,对郊庙宴享礼仪乐章、相和歌词、舞曲歌词、鼓吹曲词和汉魏以来的新乐器记述尤为详悉,有裨考鉴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南齐书·乐志》
提要
《南齐书》五十九卷,(南朝梁)萧子显撰。
萧子显(489—537),字景阳,南朝兰陵(今江苏常州)人。官至吏部尚书、侍中。全书计本纪八卷、志十一卷、列传四十卷。体例近乎《宋书》,稍有变通,叙事向称简洁。“志”分为八:礼、乐、天文、州郡、百官、舆服、祥瑞、五行,主要采撷南朝江淹《齐史》“十志”而成。因江淹《齐史》已佚,藉此存旧续新,弥足珍贵。
该《乐志》一卷,主要记录各类歌辞及其沿革与制作情况,内容虽为简略,尚精粹可取,足资参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魏书·律曆志》
提要
《魏书》一百三十卷,(北齐)魏收撰。
魏收(506—572),字伯齐,巨鹿下曲阳(今河北平乡)人。官至尚书右仆射,监修国史。全书计帝纪十四卷、列传九十六卷,志二十卷。该书虽非纪传体名史,且多残阙,然所载北魏史事,仍为其他史籍所不及。“志”置十门:天象、地形、律曆、礼、乐、食货、刑罚、灵征、官氏、释老,尚有些许新意。
该《律曆志》凡二卷,上卷论及乐律,虽称简略,亦资参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魏书·乐志》
提要
《魏书》一百三十卷,(北齐)魏收撰。
该《乐志》一卷,搜采亡遗,叙述雅乐的历史兴衰和北魏宫廷音乐的创建过程,所记史事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,材料多徵引起居注、诏令、奏议等,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,可备稽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隋书·音乐志》
提要
《隋书》八十五卷,(唐)魏徵等撰。
魏徵(580—643),字玄成,魏州曲城(今属河北馆陶)人。官至侍中,封郑国公。该书分两部分成编,一是“纪、传”部分,由魏徵、颜师古、孔颖达、许敬宗等撰;二是“志”部分,由志宁、李淳风、韦安仁、李延寿、敬播、令孤德棻、褚遂良等撰。全书计帝纪五卷、列传五十卷、志三十卷。“志”立十目:礼仪、音乐、律曆、天文、五行、食货、刑法、百官、地理、经籍,所载上承汉、魏,重在南北朝、隋,本末兼明,材料详实,论述精确,且在现存二十六史中,首次独立《音乐志》,自有见地,足资史鉴。
该《音乐志》凡三卷,主要记载了南朝梁、陈、北周、北齐、隋五朝的音乐史事,史料多引自诏令、奏议及历朝音乐论著,具有较高的音乐史料参考价值,弥足珍贵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隋书·律曆志》
提要
《隋书》八十五卷,(唐)魏徵等撰。
该《律曆志》凡三卷,上卷论及乐律,记载了历代容量、尺度之变迁,对于汉魏至南北朝乐律的考证,广辑众说,条析分明,可补其他典籍所不备者,足资文献之徵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旧唐书·音乐志》
提要
《旧唐书》二百卷,(五代后晋)刘昫等撰。
刘昫(888—947),字跃远,五代涿州归义(今河北雄县)人。官至司空、平章事,监修国史。全书计本纪二十卷、志三十卷、列传一百五十卷。“志”析十一门:礼仪、音乐、曆、天文、五行、地理、职官、舆服、经籍、刑法、食货。因书出多手,成编急就,疏漏难免,诸“志”亦非完整一代之制。
该《音乐志》凡四卷,主要陈述唐代雅乐的沿革,宫廷音乐的种类,并搜集太常乐章。史料主要来自唐国史音乐志等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新唐书·礼乐志》
提要
《新唐书》二百二十五卷,(宋)欧阳修等撰。
欧阳修(1007—1072),字永叔,号醉翁、六一居士,庐陵吉水(今江西吉安)人。北宋著名文学家。官至枢密副使,参知政事。全书计本纪十卷、志五十卷、表十五卷、列传一百五十卷。“志”立十三目:礼乐、仪卫、车服、曆、天文、五行、地理、选举、百官、兵、食货、刑法、艺文,所载多详于《旧唐书》十一“志”,最具史料参考价值,难得可贵。又恢复立“表”,颇有史识。
该《礼乐志》凡十二卷,前十卷《礼志》为《大唐开元礼》之缩写,后二卷《乐志》主要陈述唐代雅、俗、燕乐,并探讨其间关系与源流。与《旧唐书·音乐志》相比,《新唐书·礼乐志》丰富了唐代乐律的记载,所录云韶乐、道教音乐等音乐品种及开元后的宫廷音乐等内容,可补史阙,足资参鉴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旧五代史·乐志》
提要
《旧五代史》一百五十卷,(宋)薛居正等撰。
薛居正(912—981),字子平,河南开封人。官至门下侍郎、平章事,加左仆射、昭文馆大学士。《旧五代史》,原名《梁唐晋汉周书》。全书计本纪六十一卷、列传七十七卷、志十二卷。“志”列:天文、曆、五行、礼、乐、食货、选举、职官、郡县等十目。
该《乐志》凡二卷,主要记录五代历朝乐舞乐章名称及其沿革,于后周王朴审音度律一事记载尤详,存旧补阙,有裨参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宋史·律曆志》
提要
《宋史》四百九十六卷,(元)脫脫等撰。
脫脫(1314—1355),字大用。官至中書右丞相。全書計本紀四十七卷、志一百六十二卷、表三十二卷、列傳二百五十五卷。“志”立十五目:天文、五行、律曆、地理、河渠、禮、樂、儀衛、輿服、選舉、職官、食貨、兵、刑法、藝文。
該《律曆志》凡十七卷,第一卷和第十四卷論及樂律,簡要辨析度量衡體制,對趙宋一朝黃鐘音高的數次調整等內容作了較詳細的介紹。
本書據民國時期商務印書館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宋史·乐志》
提要
《宋史》四百九十六卷,(元)脱脱等撰。
该《乐志》凡十七卷,对宋代宫廷乐舞、乐章、乐悬、乐器、乐仪、乐工、音乐机构、宫调等作了颇为全面详尽的记载,史料主要源自宋代的国史乐志等,提纲挈领,条析分明,足资参鉴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辽史·乐志》
提要
《辽史》一百十六卷,(元)脱脱等撰。
全书计本纪三十卷、志三十二卷、表八卷、列传四十五卷。“志”分十门:营卫、兵卫、地理、曆象、百官、礼、乐、仪卫、食货、刑法。
该《乐志》凡一卷,主要记载辽朝国乐、雅乐、大乐、散乐、鼓吹乐等沿革。史料主要源自耶律俨《实录》和陈大任《辽史》等,保存了部分不见于他书的契丹音乐资料,具有较高的史料参考价值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金史·乐志》
提要
《金史》一百三十五卷,(元)脱脱等撰。
全书计本纪十九卷、志三十九卷、表四卷、列传七十三卷。“志”立十四目:天文、曆、五行、地理、河渠、礼、乐、仪卫、舆服、兵、刑、食货、选举、百官。
该《乐志》凡二卷,主要记载金朝雅乐、散乐发展情况及各类歌词等,史料主要源自本朝实录与国史等,对研究女真族音乐历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元史·礼乐志》
提要
《元史》二百十卷,(明)宋濂等撰。
宋濂(1310—1381),字景濂,号潜溪,明浦江(今属浙江)人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侍讲学士、兼修国史。全书计本纪四十七卷、志五十八卷、表八卷、列传九十七卷。“志”立十三门:天文、五行、曆、地理、河渠、礼乐、祭祀、舆服、选举、百官、食货、兵、刑法。
该《礼乐志》凡五卷,主要叙述元代宫廷音乐的发展概况,于乐章、乐器记载较为详尽,史料主要源于元十三朝《实录》、《经世大典》、《太常集礼》等,颇称珍贵,可备稽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新元史·乐志》
提要
《新元史》二百五十七卷,(民国)柯劭忞撰。
柯劭忞(1850—1933),字凤荪,号蓼园,山东胶州人。辛亥革命后,以清遗老自居。全书计本纪二十六卷、表七卷、志七十卷、列传一百五十四卷。“志”立十三门:曆、天文、五行、地理、河渠、百官、选举、食货、礼、乐、舆服、兵、刑。
该《乐志》凡四卷,主要记录元代乐制、乐章、乐舞等情况,可资参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天津徐氏退耕堂刻本影印。

《明史·乐志》
提要
《明史》三百三十二卷,(清)张廷玉等撰。
张廷玉(1672—1755),字衡臣,号砚斋,安徽桐城人。官至保和殿大学士。全书计本纪二十四卷、志七十五卷、表十三卷、列传二百二十卷。“志”分十五目:天文、五行、曆、地理、礼、乐、仪卫、舆服、选举、职官、食货、河渠、兵、刑、艺文。
该《乐志》凡三卷,主要记录了明代宫廷音乐的建制和发展,并保存不少的乐章。史料主要取材于明代历朝实录、档案、奏议等。内容详实,可资参考。
本书据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二十四史百衲本影印。

《清史稿·乐志》
提要
《清史稿》五百三十六卷,(民国)赵尔巽等撰。
赵尔巽(1844—1927),字公镶,号次珊。清末汉军正蓝旗人。辛亥革命后,任清史馆馆长。全书计本纪二十五卷、志一百四十二卷、表五十三卷、列传三百十六卷。“志”分十六目:天文、灾异、时宪、地理、礼、乐、舆服、选举、职官、食货、河渠、兵、刑、艺文、交通、邦交。
该《乐志》凡八卷,主要记载清代乐制、乐律、乐章、乐制、乐器等方面的内容,史料主要源自于《律吕正义》正、续编等,颇多内容,以资参考。
本书据民国十七年(1928)清史馆铅印本影印。

《通典·乐典》
提要
《通典》二百卷,(唐)杜佑撰。
杜佑(734—812),字君卿,唐京兆万年(今陕西西安)人。早年以荫入仕,历任御史大夫、岭南节度使、礼部尚书、淮南节度使、司空、司徒、同平章事等职。
《通典》记事始于上古,终于唐天宝之末,附注载及唐肃宗、代宗两朝。全书分食货、选举、职官、礼、乐、兵、刑、州郡、边防等九门,记载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典章制度之沿革,翔实可徵,且寓论断,多见卓识。
该《乐典》凡七卷,釐为:《历代沿革》二卷、《十二律》一卷、《权量》一卷、《歌舞》一卷、《清乐》一卷、《郊庙宫悬备舞议》一卷。所载自唐、虞三代至唐代中叶乐制和律制沿革、乐器和歌舞曲辞等内容,采摭历代乐议,博取五经、群史以及各类文集、奏疏之有关资料,详而不烦,简而有要,足资参鉴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
《续通典·乐典》
提要
《钦定续通典》(史称《续通典》)一百五十卷,清乾隆年间官修,嵇璜、刘墉等奉敕编撰,纪昀等校订。
《续通典》上续唐杜佑《通典》,记唐末、宋、辽、金、元、明六朝典章制度之沿革。其编撰体例亦与《通典》相同,分为九门;门下所列子目,则多有改并。
该《乐典》凡七卷,记载自唐肃宗至明代末年期间的乐制、律制沿革、乐器和歌舞曲辞等内容,可资参考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
《清通典·乐典》
提要
《皇朝通典》(史称《清通典》)一百卷,清乾隆年间官修,嵇璜、刘墉等奉敕编撰。
《清通典》,记事始清太祖天命元年(1616),讫清乾隆五十年(1785)。其编撰体例与《续通典》相同,亦分九门,但各门下子目,则根据清代所行典制,略有调整。全书取材多摭《清会典》、《清通礼》,兼及《清刑例》、《清一统志》等。清前中期的典章制度,分门别类,颇便检阅。
该《乐典》凡五卷,主要叙述清前中期的乐制沿革、律学理论、乐器乐议等内容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
《通志·乐略》
提要
《通志》二百卷,(宋)郑樵撰。
郑樵(1103—1162,一作1104—1162),字渔仲,世称夹漈先生。福建莆田人。仕途不彰,潜心问学,曾任枢密院编修官等。
《通志》实为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事起三皇,迄于隋。其精华集中在氏族、六书、七音、天文、地理、都邑、礼、谥、器服、乐、职官、选举、刑法、食货、艺文、校雠、图谱、金石、灾祥、昆虫草木等二十略,载及的典章制度则至于唐,于所论述,多有高见。
该《乐略》凡二卷。卷一主要记录历代乐府歌曲、琴曲;卷二所载律吕、八音等,多摘录唐杜佑《通典》,偶失孤陋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《续通志·乐略》
提要
《钦定续通志》(史称《续通志》)六百四十卷,清乾隆年间官修,嵇璜、刘墉等奉敕编撰,纪昀等校订。
《续通志》记事上接郑樵《通志》,其编撰体例与之相类,分为本纪、列传、二十略,但缺世家、年谱。诸略始五代,终明末,名目亦同于《通志》。
该《乐略》凡三卷,分别叙述正声、祀饗正声、祀饗别声,在乐曲、乐舞等方面记载颇详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《清通志·乐略》
提要
《皇朝通志》(史称《清通志》)一百二十六卷,清乾隆年间官修,嵇璜、刘墉等奉敕编撰。
《清通志》,记事始清太祖天命元年(1616),讫清乾隆五十年(1785)。其编撰体例与《通志》、《续通志》颇异,省去本纪、列传、世家、年谱,仅存二十略。内容除氏族、六书、七音、校雠、图谱、金石、昆虫草木诸略外,大体与《清通典》相重复。
该《乐略》凡二卷,主要记载清康乾年间的乐章和宫廷祀飨音乐和乐舞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
《文献通考·乐考》
提要
《文献通考》三百四十八卷,(元)马端临撰。
马端临(约1254—1322),字贵与,乐平人(今属江西)。以荫补承事郎,曾任慈湖书院、柯山书院山长、教授及台州儒学教授等学职,一生主要时间在家乡隐居著述。
《文献通考》共分田赋、钱币、户口、职役、征榷、市籴、土贡、国用、选举、学校、职官、郊社、宗庙、王礼、乐、兵、刑、经籍、帝系、封建、象纬、物异、舆地、四裔等二十四考。记载了上古至南宋嘉定间典章制度之沿革。取材于中唐以前者,多据杜佑《通典》而稍增益;中唐以后者,则广采史传、奏书、稗记之所载,尤详于宋代。
该《乐考》凡二十一卷,釐为:历代乐制三卷、历代制造律吕一卷、律吕制度一卷、度量衡一卷、金石土革丝匏竹木之属六卷、乐悬一卷、乐歌三卷、乐舞二卷、俗部乐一卷、散乐百戏鼓吹一卷、夷部乐彻乐一卷,对历代乐制、律制沿革、八音分类、乐章曲辞、乐舞舞容、俗乐、散乐百戏等多所排比叙述。资料来源广泛,既本之经史,参之历代会要,又兼及杜佑、陈旸、郑樵、朱熹等人相关著作,颇称通博,足资稽考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
《续文献通考·乐考》
提要
《钦定续文献通考》(史称《续文献通考》)二百五十卷,清乾隆年间官修,嵇璜、刘墉等奉敕编撰,纪昀等校订。
《续文献通考》记事上接马端临《文献通考》,始于南宋宁宗嘉定年间,终于明崇祯末年。其编撰体例亦同《文献通考》,仅从“郊社考”、“ 宗庙考”中,分出“群祀考”、“群庙考”,共为二十六考。取材多据明王圻《续文献通考》,广徵史传文集,辅以考评,对马端临所撰之未详者,亦有所补订。
该《乐考》凡二十卷,记述自南宋末年至明代末年间历代乐制、律制、乐器、乐歌、乐舞、俗乐、散乐百戏等情况,明代尤详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
《清文献通考·乐考》
提要
《皇朝文献通考》(史称《清文献通考》)三百卷,清乾隆年间官修,嵇璜、刘墉等奉敕编撰,纪昀等校订。
《清文献通考》,记事始清太祖天命元年(1616),讫清乾隆五十年(1785)。其编撰体例和《续文献通考》相同,分为二十六考。取材主要依据国史、实录、档案、官修诸书,并及私家著述,颇称翔实。
该《乐考》凡二十四卷,记载自清初至乾隆年间宫廷祀飨乐制、律吕、八音、歌辞、舞容、俗乐、散乐、夷乐、彻乐、鼓吹等内容。
本书据清光绪年间浙江书局“九通”本影印。

《清续文献通考·乐考》
提要
《皇朝续文献通考》(史称《清续文献通考》)四百卷,近人刘锦藻撰。
刘锦藻(1854—1929),字澂如,浙江吴兴人,官至内阁侍读学士。刘氏为浙江著名藏书世家之一,刘锦藻以据嘉业堂与艺风堂之丰富藏书,得撰是书。
《清续文献通考》,记事起清乾隆五十一年(1786),止宣统三年(1911)。其编撰体例和《清文献通考》基本相同,除保存《清文献通考》原有的二十六门外,增加了外交、邮传、实业、宪政等四门,共三十门。各门子目亦根据清代中后期实际情况多所更定。全书系统完整,材料丰富,颇具参考价值。
该《乐考》凡十四卷,列为:乐制、律吕制度、度量衡、乐器、乐悬、乐歌、杂乐、彻乐等目,主要记载了清乾隆至清末的音乐典章制度情况。其中乐器部分图文并茂,乐歌部分兼录工尺,杂乐部分系统介绍了西洋音乐乐理,均具特色。
本书据民国十年(1921)刘氏家刻本影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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